近年来,“秘境”“野奢”等小众旅行广受欢迎,吸引了不少游客前往户外探险。殊不知,深坑、野山、秘洞等户外探险,对于普通人而言存在着诸多未知风险。去年,北京的赵先生在某旅行社运营的微信公众号上看到相关活动宣传后报名参加,在“最美天坑”下降时急速坠落,导致全身多处骨折,经鉴定为九级伤残。因就赔偿问题协商未果,赵先生将旅行社和领队张女士诉至法院,索赔医疗费、精神抚慰金等共计84万余元。近日,该案在北京房山区人民法院审结,游客、领队、旅行社皆需为各自的失责买单。
户外探险之所以火爆,是因其神秘性、刺激性可以带给游客更新鲜、更具个性化的旅游体验。但刺激性的另一面是危险性,人迹罕至的地方往往越野越危险。如果相关各方在线路开拓、经营管理、辅助服务、消费选择等环节存有盲目、随意、侥幸等心理以及责任疏失,户外探险的危险性就会进一步放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旅游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规定:旅游经营者、旅游辅助服务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财产损失,旅游者请求旅游经营者、旅游辅助服务者承担责任的,人民法院予以支持。
这起案例具有很强的代表性,也指向了户外探险的高危险性——中国探险协会发布的《2023年度中国户外探险事故报告》显示,据不完全统计,2023年共发生户外探险事故425起,造成156人死亡,26人失踪。这些户外探险事故不仅伤害了游客的生命健康,还很容易引发旅游纠纷,让旅游经营者、旅游辅助服务者等付出高昂的事后责任成本。
秘境探险有风险,组团报团需谨慎。旅游经营者或户外探险组织者、旅游辅助服务者必须在户外探险线路规划、安全设备和措施保障、安全教育管理、风险提示等方面积极履行责任,游客也需根据自身能力做好安全评估,谨慎参与户外探险活动,并严格按照安全规程和管理要求操作。
秘境探险等户外探险的各方应该在事前算好责任账,拴牢“安全责任绳”,这样才能有效保障户外探险这一小而美的新兴旅游产品更加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