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智渊犯分裂国家罪,被判9年

【国务院台办发言人陈斌华答记者问】

问:台媒报道,台湾居民杨智渊日前被大陆 " 秘密判刑 "9 年,陆委会称,杨智渊案证明 " 惩独 22 条意见 " 针对全体台湾民众," 任何台湾人都可以被定罪为‘台独’分子 ",呼吁慎重考虑赴陆必要性。请问对此有何评论?

答:经向有关部门了解,浙江省温州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杨智渊犯分裂国家罪一案,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经依法开庭审理,于 2024 年 8 月 26 日一审公开宣判,以分裂国家罪判处杨智渊有期徒刑九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

法院审理查明,2008 年至 2020 年间,杨智渊为分裂国家、谋求 " 台湾独立 ",在台湾地区通过 " 台湾民族党 "、" 一边一国行动党 " 等 " 台独 " 组织,公开宣扬 " 台独 " 分裂主张,积极实施制定 " 台独 " 分裂行动计划、图谋推动 " 台湾建国 " 并加入联合国等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行为。

法院认为,杨智渊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零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分裂国家罪。杨智渊长期参与分裂国家活动,积极宣扬 " 台独 " 分裂主张,且在 " 台湾民族党 " 等 " 台独 " 组织中起骨干作用,行为性质恶劣。根据杨智渊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自 2022 年 8 月浙江省温州市国家安全局依法对杨智渊采取刑事强制措施以来,国家司法机关严格依法办案,充分保障杨智渊及其辩护人依法享有的各项诉讼权利,依法公开案件办理情况。

杨智渊犯分裂国家罪,被判9年

民进党当局恶意抹黑国家司法机关依法惩 " 独 " 的正义之举,企图利用此案再次将绝大多数台湾民众和极少数 " 台独 " 顽固分子混为一谈、将民众日常生活与违法犯罪混为一谈,妄图偷换概念、混淆是非,恐吓、阻拦台湾同胞参与两岸正常交流合作,煽动两岸对立对抗。

我要再次强调,惩 " 独 " 司法文件只针对极少数涉 " 独 " 言行恶劣、谋 " 独 " 活动猖獗的 " 台独 " 顽固分子及其实施的分裂国家、煽动分裂国家犯罪,不针对、不涉及广大台湾同胞。今年 1 至 8 月,260 多万台湾同胞来到大陆参访交流,正是以实际行动戳穿民进党当局的谎言、谣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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