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部门联合发文:严禁违规举债建设无收益市政基础设施,严控隐性债务增长

来源:环球网

【环球网财经综合报道】8月26日,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六部门联合印发了《市政基础设施资产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该《办法》将于今年9月1日起正式施行。此举旨在进一步规范市政基础设施资产管理,提升资产使用效益,同时强化预算约束和债务管理,防范政府债务风险。


据《办法》内容显示,政府投资建设的市政基础设施资产将依法严格履行基本建设审批程序,确保资金来源合法合规,并加强预算约束。这一规定旨在从源头上控制投资规模,避免盲目建设和超支现象的发生。

值得注意的是,《办法》特别强调了债务管理的重要性,明确指出严禁为没有收益或收益不足的市政基础设施资产违法违规举债,以防范和化解隐性债务风险。

此外,《办法》还规定,通过发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建设的市政基础设施,在管护期间产生的有偿使用收入,应按规定优先用于偿还对应项目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本息,确保专项债券资金的闭环管理,防止资金挪用和浪费。这一规定有助于保障专项债券资金的安全性和有效性,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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